6.2:没有/考勤

经营范围:行政及职员

发布:5/01/02

修正:1/01/07

1. 缺勤/出勤:员工应根据部门工作时间表报到工作. 如果不能这样做, 必须在工作日开始时或尽快通知主管或指定人员. 除非主管批准, 语音邮件只应在紧急情况下使用,以便通知主管并尽快跟进. 旷工过多(包括迟到), 无故缺席, 或者没有及时通知缺勤, 应被视为纪律处分或开除校籍的充分理由. 未经许可连续缺勤超过三(3)个工作日(无论事先通知与否),都可能被视为放弃工作,并可能导致离职.

因病连续缺勤3天以上的, 员工必须通知主管缺勤的原因,并在返回时提供医生的证明,允许员工全勤或确定任何限制. 一份主管可以接受的书面声明可以代替医生的释放工作. 缺勤模式或可能滥用病假的情况将由主管作为纪律事项处理,如果连续缺勤少于三(3)天,可能需要医生的证明.

员工请病假连续十(10)个工作日以上的,必须带薪休假并获得相应的F3.2(人事行动请求)必须由部门生成. 员工将继续带薪休假,直到所有批准的休假用完为止, 那么不调整工资的休假必须由部门安排.

2. 休假资格:提供休假福利是学校的政策, 遵守德州政府法规的标准, 国家审计署的解释, 以及其他州法律, 适用于所有合资格的大学职员. 所有全职(100%全职)员工, 和定期兼职(50%-99%全职)员工, 是否有资格享受休假福利. 合资格的非全时工作人员(50%-99%全职工作人员)的假期和薪酬的累积将按比例计算. 受聘时间少于一半(50%全职工作时间)或少于四个半月的员工不符合休假资格.

3. 带薪休假:为了使员工有资格在缺勤时获得工资, 他/她必须符合相应政策的规定, i.e., 补假, 发展离开, 紧急离开, 行政离开, 假期, 陪审员的义务, 军队离开, 病假或休假.

4. 无薪休假:正式工作人员可获准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无薪休假. 无薪休假的原因在有关带薪缺勤的政策中没有具体提及. 根据相应政策的规定,任何这种性质的缺勤都被视为无薪缺勤, i.e.,无薪休假,军事休假,或家庭医疗休假.

5. 离职:员工未经批准连续旷工3天,视为离职. 该雇员可能被解雇. 主管应执行以下程序:

5.文件应提供给人力资源总监

5.1.1 .反映未经批准的休假的长短和任何已知的情况

5.1.与该员工联系所付出的努力.

5.人力资源总监或部门经理应向员工最后已知的地址发送一封认证信,告知员工即将失去工作,并给员工一个回应的时间框架.

5.3如果员工没有回应, 或者以上司无法接受的理由回应, 然后是部门经理, 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, 可以终止员工. 这样做:

5.3.必须向员工发送一封认证信,通知他/她被解雇,并将他/她转到人力资源办公室进行离职面谈.

5.3.所有密码和信息系统帐户必须由主管禁用. 所有信用卡、电话卡和手机账户必须停用.

5.3.3 a F 3.2必须准备人事行动表以终止该员工. 终止日期为未经授权缺勤第三天结束后的第一天.